关于责令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更新日期:2022-05-19 15:36:2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责令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2022年4月6日至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纳雍县能源局对纳雍县鸿腾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违法违规举报线索开展现场核查和检查执法,并经依法立案调查,发现小龙井煤矿存在4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2年4月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小龙井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15日(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